公众电报
  公众电报分为国际公众电报和国内公众电报。
国际公众电报业务 (international public telegram service)
---发报人交发的报文通过国际公众电报网传递并投送给世界各地的收报人的电报通信业务。
业务种类
根据CCITT有关建议,我国开放的国际电报业务种类主要有七种。
  ①有关人命安全电报(SVH)
  ②气象电报(OBS)
  ③政务电报(ETAT)
  ④关于战时受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公约保护人员的电报(RCT)
  ⑤普通电报
  ⑥公电:分为公务公电和业务公电两种。
  ⑦电联免费优待电报
特别业务:我国只开放加急一种特别业务。
计费
  国际电报按字计费,每10个字码按1个计费字数计算,余下不足10个字码的部分也作1个计费字数计算。除公务公电、业务公电和电联免费优待电报免费外,其余的电报至少按7个字计费。加急电报加倍收费。每个字的价目,除RCT电报(受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公约保护人员的电报)按普通电报价目的1/4收费外,其余的均按普通电报的价目收费。国际电报报费原则上由发报人在交发电报时付现款。

国内公众电报业务 (domestic public telegram service)
——发报人交发的报文通过国内公众电报网传递并投送给收报人的电报通信业务。
业务种类
  国内公众电报根据业务性质分为:天气电报、水情电报、公益电报、政务电报、新闻电报、普通电报、汇款电报和公务公电、业务公电。为适应社会各界礼仪性交往通信的需要,还开放了礼仪电报业务。
特别业务:国内公众电报开放“特急”、“加急”、“邮送”三种特别业务。
  ①经指定的单位为处理特别紧急事项交发的公益、政务电报和公务公电,可使用“特急”业务。
  ②用户为处理紧急事务需将所发电报提前传递时,可采用“加急”业务。“加急”业务适用于公益、政务、新闻、普通电报、银行汇款电报和公务公电。
  ③发往电报局投送区域以外的郊区、农村的政务、普通电报,均应采用“邮送”业务,但不能与“特急”或“加急”业务并用。
通信方式
  用户交发电报,需到办理电报业务的电报局所营业窗口办理。营业员受理用汉字书写的电报,按《标准电码本》译成电码后交机传发。往来电报较多的用户,可向电报局申请装用市内电报或电话专线,也可利用市内或农村电话收发电报。收报局收到本局投送的来报,除专线或话传用户外,都需经译电、缮封、装封后送交收报人签收。 每份机上传递电报都编有路由冠字和流水号,以供核对和查询。路由冠字和流水号在自动转报电路上由交换机自动转换。
计费
  每份电报按规定的资费标准计字收费。除汇款电报按份收费(附言部分另外计字收费)外,其余各类电报,每份一律以10个计费字数起算。采用“特急”、“加急”业务的电报,每字按原电报价目加倍收费。礼仪电报另收取特别业务处理手续费。电报局代译电码的用汉字书写的电报,按计费字数计收译电费。纳费业务公电每份按10个字收费。用户要求补送来报报底、抄录去报报底、查阅来报报底等,均按规定收取手续费。